首页 走进园区 园区动态 企业服务 智慧贸易 园区党建 公众互动

关于进一步规范园区非货运通道(行政通道)管理的通知

2025-07-10 05:54:34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54 字体:      

园区各企业:

为切实落实海关监管要求,强化园区车辆出入管理秩序,坚决防范违规携带货物行为,保障特殊监管区域政策功能有效发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卡口管理相关事项的公告》及武汉海关关于完善关区特殊监管区域卡口管理的相关通知,现就规范非货运通道(行政通道)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人车分流原则

园区严格实行人车分流管理。按照海关要求,承运货物车辆及空载货运车辆,应通过货运通道(常规货物通道、便捷进出区通道)卡口进出园区。其他车辆及人员应通过非货运通道(行政通道)进出

二、细化非货运通道(行政通道)管理措施

园区自7月11日起对非货运通道(行政通道)实行信息化管理,通过系统备案、扫码登记等方式实现车辆分类管控,提升通行效率与监管精准度

(一)企业及员工通勤车辆

园区企业可通过行政卡口车辆备案系统(网址:http://120.202.24.9:1280/zn_kk/对通勤车辆进行登记备案。具体操作要求及备案申请表格式详见附件1与附件2。登记备案的车辆在通行卡口时,系统将自动识别放行,卡口管理人员将随机按比例对车辆进行抽查。

(二)临时进出园区车辆

如访客、园区配套送货车辆、建筑工程车辆等临时进出园区的车辆,需通过提前扫码预约、现场登记等方式进出园区,且一次扫码仅允许进出一次。具体预约流程如下:

1.扫描临时车辆快速登记二维码; 

图片1.png

2.在服务页,点击“临时车辆登记(有车牌)”标签,随后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应信息,最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会进行审核。

5505d34bb235d004dea53311bfeae38.jpg

 

卡口管理人员会对临时车辆按不低于50%的比例实施检查,着重查看车厢、后备箱是否携带货物物品,并全程拍照或录制视频留存备查。

(三)网络平台配送车辆

快递、外卖等两轮电动车辆入园区时,除遵守上述规定外,必须实名登记送货人及收货人的详细信息。

三、违规处置机制

为配合海关监管我司拟进一步强化卡口管理任何车辆(含载货小型车、三轮车)违规使用非货运通道(行政通道)、未如实申报或逃避检查携带货物出园区的第一次发现,卡口管理人员将劝导该车辆原路返回,企业按照要求报关后,车辆经货运通道出区;第二次发现,管理人员将引导该车辆停至指定区域进行全面检查,并详细记录车辆信息、所属企业、驾驶员及违规事实,拍照或录像取证,通知企业有关责任人到场进行处理。

如企业出现三次及以上违规通过非货运通道(行政通道)、逃避检查等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管理人员将第一时间报告海关;如企业在一个月内有三辆及以上不同车辆同时出现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将采取暂停该企业新增车辆通行权限、提高查比例等措施

四、企业配合事项

为确保新规顺利实施,维护园区整体合规环境,请各企业将本通知传达至全体员工及相关合作方(物流、快递、供应商等);提前为临时车辆办理预约手续;确保向快递外卖人员提供准确实名信息;严格约束自有及合作方车辆遵守通道规定,杜绝违规行为。

规范非货运通道(行政通道)管理是保障园区安全、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感谢各企业的理解与配合,让我们携手共建合规有序的园区运营环境。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附件1行政车辆备案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指南.docx

     附件2行政车辆备案申请表.docx


 

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0日